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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


  巡视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扣发其全部考务费外,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本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在全局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屡次串岗、脱岗不听劝告的;2.在其负责的考场,被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宣布为无效考场的;3.工作不负责任,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作弊、违纪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造成考场混乱和恶劣影响的;4.利用工作之便,为监考人员、考生调换考场或座位的;5.暗示或提示监考人员为考生作弊提供方便,直接暗示或提示考生答题的;6.在其负责的考场内,有考生擅自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或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7.利用工作之便,泄露试题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8.滥用考试考务职权,索贿受贿的。

  (四)立足于高标准,建立一支学识渊博、引领方向的命题专家队伍。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配备专人负责命题工作,并建立健全命题管理制度。今年年底前,要从驻徐高校中选聘一批人事考试命题专家,分专业建立命题专家库。同时要建立健全人事考试笔试、面试试题题库,每年更新充实100套以上题本,以满足不同考试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事考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构筑安全体系,提高人事考试工作安全保障水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强化安全意识、规范流程操作、提高应急能力、加强部门协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考试不出问题。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人事考试工作规范化水平。必须针对每一个工作环节,在总结完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切实可行的操作运行规范,以制度保障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力争使人事考试“总流程”中的每一个工作细节都能受到制度的制约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做到“安全考试、科学考试、公平考试”。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把人事考试工作做大做强。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尽量延长报名时间,确保参考对象“应考尽考”。对确需市外考试机构来徐组织相关人事考试的,要按程序报经局领导批准。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要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基础研究,深入开展科研工作,把握人才发展规律,了解社会各个领域、各个专业、各个层次对人才的需求,细化考试标准,创新考试内容,改进考试方法,力求使人事考试内容更加符合各类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和测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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