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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面落实各项人事考试任务,确保安全规范,万无一失,必须认真抓好监考队伍、面试考官队伍、巡视考务队伍、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一)依托定点考试机构,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熟练、敢抓敢管的监考人员队伍。人事考试任务原则上安排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进行,确需在定点外学校组织人事考试的,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和标准,并按程序报批;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应与考试考务实施学校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职责;各考试考务实施学校应按照各场考试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格选派监考教师及其他考务人员,认真开展业务培训,随机安排各场次监考教师,精心组织实施。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通过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考核,在各定点学校教职工中,择优选聘一批监考人员组成人事考试监考人员库,将人事考试监考人员的能力素质水平与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相挂钩,建立聘期管理和激励退出机制。

  (二)严格准入标准,建立质量评估和退出机制,建立一支公道正派、综合素质较高的面试考官队伍。人事考试面试考官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凡执行人事考试面试任务的考官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格;继续严格执行面试考官随机抽取制度;对长期不从事干部人事管理或人才测评相关工作的、在面试工作中有明显不公正或违规违纪行为的、累计三次以上评价水平一般的、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面试工作的以及年老体弱的面试考官,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不再安排执行面试考试任务,并从面试考官库中退出。

  (三)切实增强责任感,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能打硬仗的巡视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者队伍。人事考试巡视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选派管理,各相关部门应予支持,非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提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该考点的巡视工作。要恪尽职守,不得包庇任何监考人员和考生的作弊行为。

  巡视人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与考务的资格,扣除全部考务费,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并在全局通报批评。1.串岗、脱岗的;2.在其负责的考场内,发现有三人次以上违规携带资料或通讯工具而未被收缴的;3.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的;4.履行职责不力,所负责考场出现异常或雷同试卷的;5.隐瞒实情,不执行考试工作回避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的;6.考试期间,在警戒区域内接打电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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