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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1〕274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7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各地要把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两个率先”的实际行动,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实现“农民收入6年倍增”计划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积极行动起来,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同步推进农村就业基层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一册一帐一表”动态监测台帐,并做好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做好充分转移就业村的复核、上报工作

  我市2007年曾以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地布置了农村劳动者充分转移村的创建工作,要求由乡镇、行政村对照充分转移村标准自愿填报《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村申报表》,由所属县(市、区)初审、公示并统一上报。各地于2007年和2008年陆续报送了一批充分转移村的申报材料,全市共报送了1004个村。但因种种原因,我市尚未正式命名。根据此次省厅关于充分转移就业乡镇创建工作的新要求,我市将充分转移村的标准予以修订,请各地根据新标准对原来申报的充分转移村进行复核后重新上报。

  (一)修订后的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村标准

  1、建立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有专项经费补助),及时准确传递人力资源、转移就业、培训等信息。

  2、按照市里对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监测的要求,建立《徐州市农村人力资源与就业情况动态管理服务花名册》、《农村人力资源与就业情况动态管理分级台帐》。花名册和台帐填写全面,数据准确并能体现动态变化,装订整齐,形式规范。

  3、宣传发动并组织富余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有记录,村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技能培训,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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