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
(珠规建质〔2012〕3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2〕12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

  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起重机械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作业,要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关,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施工企业整改,不按照要求整改的,要立即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辖区安监站处理。

  二、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各建筑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发生的特点,认真编制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并按照我局《转发关于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珠规建质 [2012]1号)的要求,及时组织对预案进行评审、备案,要定期组织演练并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三、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贯彻落实我局每季度召开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会会议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地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把施工企业无资质安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监理责任等行为作为查处的重点,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