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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协调、指导本区镇、街道办退管机构的业务开展,组织检查并监督落实;协助市退管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对退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4.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5.及时、准确地做好本区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

  6.承办市退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保障所退管工作职责:

  1.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

  2.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社区退管站做好本区域的退管服务工作。

  3.协调企业与镇、街道办、社区退管机构之间的关系,配合退管站做好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的救助和慰问工作。

  4.及时、准确地做好本镇(街道办)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

  5.承办上级退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退管站职责:

  1.负责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册(表、卡),保持与退休人员的沟通和联系。

  2.建立健全退休人员党组织,为退休人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使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协助退管所做好本社区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4.开展本社区范围内的鳏寡、特困、重病、高龄、残疾等退休人员的慰问活动,建立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存状况的信息采集,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

  6.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充分依靠和发挥社区居委会基层管理组织的作用,指导和帮助退休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7.承办退管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珠海实际情况,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拟分两个阶段进行,力争在2005年6月底实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一)试点阶段。2004年6月-2004年9月,香洲区选择三个街道办,金湾区和斗门区各选择一个街道办(镇)为试点,开展试点内关、停、破产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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