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开展全省体育社团会员注册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浙体群[2011]335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体育总会、各级单项体协(俱乐部)、省属各行业体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精神和国家体育总局、统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和规范管理,经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体育社团会员注册和统计工作。现将会员注册和统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促进体育社团改革发展。会员是社团的基本要素,会员的多少反映了社团的规模和影响。积极推行注册会员制,抓好全省体育社团会员注册,对于发现和解决体育社团会员发展中存在问题,壮大发展体育社团社会力量,完善体育社团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浙江省体育总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举行以来,全省体育社团改革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3月,省体育局局长、省体总常务副主席李云林在省体总各单项协会秘书长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工作;积极推行会员制,大力发展会员;抓好体育社团及时换届和会员注册工作。”为保证体育社团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省体育总会秘书处会同省体育局信息中心研发了“浙江省体育社团会员注册管理系统”,为全省开展会员注册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全省体育社团会员注册和统计是体育社团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繁琐、难度较大。我们要从体育事业全局和体育社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会员注册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加快推进体育社团组织覆盖延伸,推行体育社团注册会员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把会员注册工作作为2011年下半年的重点任务。希望各级体育社团组织要扎实、认真做好会员注册工作,为今后体育社团会员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体育社团会员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全省体育社团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一)全面推行体育社团注册会员制,大力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逐步建立覆盖各系统、各单位、基层社区、乡镇的体育社团组织网络体系,形成规模庞大、有一定影响的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群众队伍。
(二)加快推进体育社团组织覆盖延伸,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院)等各系统各行业所属的体育协会、俱乐部、健身会馆(所、场、房)、活动社(团、组、队)、以及长期固定的晨晚练点等登记注册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的团体会员。同时将村镇团体会员单位纳入县区体育社团,县区体育社团纳入省辖市体育社团,省辖市体育社团纳入省级体育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