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检查2011年自治区体育民生工程设施建设情况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体局,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
为确保今年自治区体育民生工程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要求及时限建设任务的完成,经研究,自治区体育局将抽调部分地州市体育行政部门主管体育的领导分四个组赴南北疆进行体育民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具体方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十天),其中,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和田地区自检并把检查情况于2011年8月26日前上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第二阶段:待定。
二、检查地点
各地、州、市。
三、检查内容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援建的10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7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及2011年自治区自建的15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四、要求
(一)抽调的检查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并按照各组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集结地。
(二)被检查的地区及授援单位请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三)考察组成员在考察中要深入各建设工地,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建设中存在的困难,查看工程建设质量。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检查2011自治区体育民生工程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为确保今年的体育民生工程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要求及时限建设任务的完成,经研究,群体处将抽调部分地州市体育行政部门主管体育的领导分四个组赴南北疆进行体育民生工程建设情况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其中,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和田地区自检并把检查情况于2011年8月26日前上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第二阶段:待定。
二、检查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