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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市)级业余体校振兴工程规划的通知


  2、三线的目标任务

  (1)对完成输送任务的教练员实行成绩追踪奖励,追踪年限为4-8年。

  (2)每年定期举办县(市)级业余体校教练员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班和赴发达省市交流学习,提高他们的执教水平和业务能力。

  (3)充分利用竞赛的杠杆。自治区体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共同制定方案,定期举办县(市)级业余体校的比赛,主要面向初中和小学的学生(运动员),采用创新形式,以趣味性为主。

  (4)积极组织县(市)级业余体校的青少年运动员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5)自治区体育局将安排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为志愿者到县(市)级业余体校充实教练员队伍,县(市)级业余体校只提供食宿,其他费用由自治区体育局承担。

  (6)对完成输送任务好的县(市)级业余体校,授予“优秀县(市)级业余体校”的牌匾,给予奖励。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级业余体校必须要有当地政府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文件,机构设置要健全,教练员的编制应占业余体校总编制数的70%;

  2、各县(市)级业余体校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其中要有教练员队伍的奖励、激励机制,业训经费要到位;

  3、县(市)级业余体校必须具备单独法人资质和开设独立账户;

  4、县(市)级业余体校要具有单独办公场所以及能够满足开展基本训练的场地(可以和学校共享);

  5、县(市)级业余体校的领导要充分认识业训的切入点在学校(主要在小学、初中)。要协调好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同意业余体校的教练员进入中小学开展选才和业训工作,利用课外时间,配合学校的体育教师共同指导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对体育活动的兴趣,从而达到我们从最初级选拔优秀体育后备苗子的目的;

  6、县(市)级业余体校的教练员主要任务是完成向上一级重点业余体校的输送任务,业训的重点首选自治区和地、州、市布局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获得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命名的学校。

  (五)建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1、自治区体育局主管部门要制定县(市)级业余体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加大督导评估力度,实行督导评估结果公告制度。

  2、成立由自治区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和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共同组建的督导评估组,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县(市)文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有专人、专职负责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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