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保资金用途符合规定。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用途和补助标准要符合《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和《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重点用于扶持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示范园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三个方面,除苹果密植园改造按单位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外,其他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建设内容投资的40%。各项目县在编制实施方案时要科学核算项目投资,详细列出投资概算。
(三)确保项目投资准确合理。项目投资概算要单独列出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投资内容、补助标准,同时要合理计算地方投入及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各项投资概算依据要充分,基础建设方面的投资要以工程设计为依据进行评估,设施设备方面的投资要有单价估算,直接补助的资金要有面积、数量等。方案既要编报总投资概算,也要编报各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投资概算。
(四)确保整合资金明确具体。项目县要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为平台,以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资金,扩大项目实施规模。要在实施方案中单独编报资金整合计划,做到整合的各类项目资金明确具体,有计划、有额度、有用途、有措施,不能大而化之。
三、切实提高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一)高度重视。有关市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务人员,具体落实项目实施区域、地点和实施主体,细化有关建设内容,分解建设任务和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和实施进度,严格投资测算和效益评价,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编制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突出重点。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既要体现省有关要求和精神,又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体现本项目的特点和地方发展特色,重点突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内容和环节以及资金使用与管理措施等,做到各项措施具体详细,投资概算正确合理。特别是对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提出的意见,要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重点进行修改完善。
(三)严格把关。有关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编制实施方案工作的指导,组织对项目县编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实施方案编报质量。省里将把各项目县实施方案编制质量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