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重点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各高校科研处、科研院所,各重点实验室:
为提高我市地方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全市已批准建设了20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作为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我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平台、培养人才的基地和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的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实验室工作,提升实验室总体水平,加快重点实验室成果转化,根据
科技部《关于加强地方实验室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激励制度。今后要对重点实验室建设进行测评,年底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优。根据年度工作总结,对各实验室(包括在建及已验收实验室)进行评比考核,并与实验室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对年度工作先进的实验室,除通过项目形式给予优先支持外,并适当给予仪器设备使用补助。要建立和完善重点实验室的激励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争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对工作不力的实验室,二次考核仍无大进展的,将不予项目及经费的支持。
2、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协作网,并向社会开放服务。根据《
宁波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为实现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提高科学仪器利用率,促进科技进步,要求各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大型仪器、设备,以提高仪器使用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