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责任: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处理;发生工作差错或失误的,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工作不力,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不参加局年度考核评先;处长(副处长)对全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六、知识产权局岗位责任制
工作职责:
李 旭 局 长:主持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张永彤 主任科员:负责专利行政执法、专利统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陈梓军 副主任科员:指导企业专利管理和专利实施工作;城市专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袁红存 副主任科员:负责专利中介机构、专利市场的管理;政务信息和内勤工作。
工作标准:
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落实,廉政、勤政;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处理专利纠纷,及时处理专利违法行为;依法管理中介机构和专利市场,定期统计专利授权数据;及时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工作,掌握专利实施、企业专利管理等情况;做好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保证措施:
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积极争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支持和指导;认真实施《宁波市科技局效能建设八项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承担责任: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处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批评、责令改正;局长对全局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七、地震局岗位责任制
工作职责:
陈建章 局 长: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地震应急预案,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主持新技术、装备开发及推广应用,重大项目管理;联系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
王 里 副局长:协助处长工作;负责承办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负责“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等防震减灾基础工作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地震科普工作;承办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窗口抗震设防标准审批等相关工作;联系地震应急机构。
李博惠 助理调研员: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及电磁波、水位、动物等前兆管理与维护;负责数据分析处理;组织数字化台网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局务内勤工作;联系地震观测台站和有关县(市)、区地震办。
工作标准:
保证地震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证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及地震台站设备仪器正常运行,本地1.5级以上地震速报;在市计委、建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支持下,保证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工作;保证“活断层探测”等防震减灾基础工作稳步推进;每年组织2次以上地震科普宣传。有关地震观测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争取每三年新增1个地震观测项目;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