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福模 助理调研员:组织实施与国内各大院大所科技合作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大国内科技合作活动和市外重大科技合作活动;对口联系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合作工作;了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情况、组织全市科技合作经验交流会。
彭光辉 主任科员:组织实施与国内各高校科技合作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大国内科技合作活动。
工作标准:
保证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合作工作;保证我市对外科技合作工作在全省前列;每年组织两次高水平的重大科技合作活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市外重大科技合作活动。
保证措施: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开展与国内外各有关研究单位的科技合作,建立广泛深入的联系;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深入掌握全市企业的需求和研究部门的科技资源;努力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个人的工作和业务能力。
承担责任: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处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参加年度评先进工作;处长(副处长)对全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五、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岗位责任制
工作职责:
吴建伟 处 长:主持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全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研究院所改革的政策制订;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李亚南 调研员:负责科技进步的考核,科技强市、县的创建工作;星火计划的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张永庆 主任科员:负责农业科技相关政策的起草;农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本处科技信息工作。
盛德清 主任科员:负责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相关政策的起草;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创建;生态市建设中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科普宣传的组织工作;
工作标准: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方针、政策,确保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生态市建设示范区创建和重大技术成果推广,以及每年科技下乡三次等任务;按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完成分管工作,使科技在解决农村、农业、农民等问题,以及在推广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良好作用。
保证措施:
加强国家、省、市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效能建设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全处同志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科技管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工作配合,努力形成部门之间联动,共同推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事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