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标准: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全局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完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做好软科学管理工作;保证完成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保证措施:
加强政治理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抓好落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精通本职工作,避免工作差错;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求真务实工作;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识,做好各项服务。
承担责任:
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处理;发生工作差错或失误,按照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主任(副主任)对办公室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二、综合计划处岗位责任制
工作职责:
何晓南 处 长:主持综合计划处全面工作。
张海葆 副处长:分管科技中介机构、网上技术市场网络建设和技术交易等政策和法规的制订、协调和实施;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及项目实施监督验收(鉴定)管理等政策的制订、协调和落实;负责实施中介机构公益项目计划、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及成交项目补助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负责科技成果奖励政策的制订、协调和科技成果管理、报奖等工作的落实;负责实施创业企业的培养和创业资金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科技兴贸计划。
俞善龙 调研员:负责科技政策与法规、科技规划的协调、汇编和制订;负责科技成果宣传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局科技统计和每月每年的科技统计分析;负责科技年鉴和科技进步报告计划处相关部分内容的编制;分管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中小企业扶持和发展政策的制订、协调和落实;协助成果奖励工作。
赵振荣 主任科员:负责科技计划综合编制、管理;负责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科技经费划拨及经费统计;负责实施青年、博士基金计划;负责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负责计划处网的信息发布及日常事务;负责组织青年科技创新奖的评审和奖励工作;协助新产品试制计划、科技兴贸计划和创业资金计划的管理。
工作标准:
贯彻实施好科技法律与政策,推进各类计划的正常实施,监督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与验收(鉴定),搞好各类统计与分析,组织好全市基础研究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保证措施:
加强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在科技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效能建设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全处同志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科技管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部门对本处职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工作配合,努力形成各有关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