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业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一号工程”的战略,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和科技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4]187号)和《
宁波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05]77号),请你们组织申报2005年度第二批科技创业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产业化前期项目或尚处初创期的经济实体。优先支持在各级创业中心或孵化器内孵化、初创的项目;优先支持留学归国创业、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业项目。
2、承担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经济实体,项目第一负责人为留学人员,或来甬创办企业的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应属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或属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技术的研发、中试项目。
3、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万元,软件企业一般不低于30万元;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首先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站注册登录帐户,并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nbst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