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03-2005年度宁波市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及组织申报投资该类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甬科高〔2006〕8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根据《
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财政工[2006]495号)规定,现就做好组织申报2003-2005年度宁波市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投资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2005年1月1日后投资于2003-2005年度的已立项的宁波市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见附件)的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实际投资资金到位之日为时限)。
二、申报条件
符合《
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表(可在宁波科技信息网(网址:www.nbsti.gov.com)《
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处下载申请表);
(2)申请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的资信证明;
(3)申请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章程复印件;
(5)投资协议书和验资报告;
(6)被投资企业上年财务审计报表。
2、投资公司、企业或自然人申报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以书面形式申报,通过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25日,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张厚良 电 话:5612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