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须按时上报所有材料,否则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其评估结果定为“不合格”。
六、评估结果
(一)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市科技局将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布。
(二)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孵化器,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孵化器,要求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孵化器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七、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材料受理地址:宁波市科技创业大厦226A(宁波市科技园区院士路)
宁波四达公司联系人:谭延林 电 话:87909850
传 真:87907250
宁波市科技局联系人:陈晓平 电 话:56128318
宁波市科技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2006年前认定的宁波市市级孵化器名单
序号
| 孵化器名称
| 管理单位
| 孵化器类型
|
1
| 宁波市江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宁波市江东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综合
|
2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服务中心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服务中心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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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波市镇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宁波市镇海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综合
|
4
| 象山县科技创业中心
| 象山县科技创业中心
| 综合
|
5
| 宁波市北仑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宁波市北仑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 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