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研究各种高性能不锈钢材料、高性能机械加工金属材料、高性能轻金属合金材料,提升我市金属材料整体技术水平。努力攻克表面处理和耐高温两大技术难题,提高钕铁硼产品档次。重点发展高性能烧结钕铁硼,加快发展粘结钕铁硼技术;开发钕铁硼系列产品并扩大高档钕铁硼磁性材料应用,扩大VCM等高档产品的市场份额,开发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的产品。促进高性能金属材料在修造船等临港产业的开发和应用。
12、高性能有机材料
重点研究ES低火熔点复合短纤维、“PP棉”短纤维、PET聚酯切片,加快开发高强高膜聚乙烯纤维及高性能“UD”无纬布、复合防弹板材和高强度缆绳等系列产品;开发产业用纺织品的纤维材料、新溶剂法纤维、复合超细短纤维及其系列产品和差别化、功能化纤维。重点开发彩色ABS、锦纶切片、复合型和热塑性工程塑料及其他新型工程塑料;开发新型反光材料和PTFE材料。
13、船舶制造与修理技术
重点推进修造船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宁波市船舶设计、技术和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船舶性能和结构数据库、计算机辅助船舶设计系统以及国际公约、规则、标准、规范的技术支撑,承担宁波地区船舶报价设计、生产设计等船舶设计业务。提高修造船企业装备技术水平和技术开发创新能力,提高关键工序装备的数控化、自动化水平,积极推行现代造船模式。
14、绿色化工技术
推广应用有毒有害原料和溶剂的替代技术,研究高污染化学品的绿色催化、合成等关键共性技术。
15、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高效节能技术
重点研究开发太阳能光伏技术,太阳能热气流综合发电技术,低成本风能发电技术,新型高效化学能技术,生物质能转化技术,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生物质能系统利用集成技术。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关键设备、控制和技术集成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开发及推广洁净燃烧技术,生活垃圾、产业废弃物和石煤等低品位燃料能源化技术,大功率变换技术,分布式、准集中式可控供电技术,建筑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废弃物和低品位可利用资源在能源体系中的比例,建立循环经济模式下的能源可持续供应技术体系。
16、现代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及医疗器械制造现代化
重点推广应用和研究生物芯片技术、环保生物技术、基因治疗技术、干细胞移植技术、中药现代化等现代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技术。推进医疗器械制造现代化,力争在磁共振成像设备制造等优势医疗器械领域有所突破。
17、现代纺织加工技术及装备
重点研究差别化、功能性强的纺丝成型和改性技术,织物染色、后整理的工艺优化及过程控制技术,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型新型纺织机械。提高我市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比例,解决面料色差、色牢度、抗皱性等难题,扩大高档面料的比例,提高纺织机械进口替代率。
18、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
重点研究经济型轿车、高中档客车的车身设计、制造和检测技术,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技术,汽车传动和行驶控制系统技术,汽车安全和故障诊断系统技术,汽车信息系统技术。在汽车设计、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汽车电子等领域取得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
19、民品军用技术及其产品
重点研究开发高性能软体、硬体防弹材料及制造技术。开发符合军用标准的各种密封材料、电子元器件、无人驾驶飞机及生产技术。
20、企业信息化
重点推广生产流程先进控制技术、过程优化技术、供应链管理及ERP等关键共性技术。着重推进五大临港产业和十大优势行业的信息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在“十一五”期间,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2006-2020)》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政策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制,吸引和培育科技人才,加大科技投入,构建工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推进工业科技的发展。
(一)改革工业科技管理体制,营造良好的工业科技创新环境
创新工业科技管理机制。建立工业科技的市场运行机制,创新工业科技的立法、投融资、评价与监督、服务等管理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工业科技创新体制。加强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成果转化,以市场为导向配置工业科技资源,推动人才、资金、技术向企业聚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法规与政策。确保各级政府对工业科技的支出占其财政科技支出的主要比重;需重点制订和完善:关于鼓励大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对外开放的意见、宁波市工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宁波市孵化器建设管理办法、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化实施办法、关于鼓励科技型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创新型企业认定标准和优惠办法等政策。
完善科技管理和科技奖励制度。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直接管理项目、资金转移到加强规划引导、制度建设、政策调控和公共服务上来,转移到组织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上来,转移到科技进步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建立完善技术要素入股、股权分红制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实施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以期股、期权等分红形式,奖励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优化研发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敢于冒尖、甘心寂寞的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二)吸引与培育工业科技人才,提升工业科技创新能力
创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取得重大工业创新成果的人才给予重奖。加强各类科技人才载体建设,以各类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站为载体,引进各类高素质科技人才。实行柔性人才政策,启动“千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促进市域外的各种科技人才以不同形式参与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在重点企业建立与完善总工程师队伍、技工队伍。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联合培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优化高素质科技人才的创业就业环境,推行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建立科学的职业技能考评体系,促进技术工人在就业岗位上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充分发挥“宁波帮”和甬籍院士作用,聘任国内外著名专家,组建工业科技发展的专家智囊库。建立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学术与技术带头人队伍。
(三)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大工业科技经费投入
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县(市、区)科技部门的协调配合,集成多方资源,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加大政府财政对工业科技的投入。确保政府工业科技投入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鼓励企业加大对工业科技的投入。激励企业增加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大对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投入,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少于其销售额的5%,重点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积极创建市级以上技术开发中心,其研发投入应不低于3%。
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工业科技的投入。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科技项目。
(四)加快与完善工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科技快速发展
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服务功能的重点科技中介机构,加快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成果的转移转化。
推进研发园区建设。使研发园区成为聚集各类较高水平研发机构、拥有比较完善配套设施、聚集各类研发人才、可以为我市广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的研发基地。
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继续大力扶持有条件企业设立各类工程技术中心,使之成为支撑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平台。
建立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工艺创新、产品设计加工和检测服务为技术支持,建立产业集群自主创新支持服务体系,加速技术、产品、工业设计的产业化转化速度,推动产业集群自主创新。
充分发挥网上技术市场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充分利用网上技术市场,为技术引进、难题攻关等科技活动服务。
鼓励本地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各种科技成果孵化器,使之成为本地科研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场所。
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金融、保险、租赁、信息、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
(五)加快建立优势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
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大力实施标准提升工程,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建立和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和防范机制。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鼓励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扶持和促进专利技术交易及产业化。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优化和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鼓励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规;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法律状态的研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管理全过程,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高宁波工业科技创新水平。
宁波市“十一五”农业与农村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当前,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正进入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和新的发展阶段,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农村稳定繁荣,成为新时期的主要任务,要顺利完成这一任务,迫切需要农业科技作为支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农业科技进步,满足科技对农业、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