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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甬科高[2007]1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甬政发[2005]73号)精神,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宁波市科技项目经费资助暂行办法》(甬科计[2003]116号)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甬科计[2004]187号)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07年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03年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产业化前期项目或尚处初创期的经济实体。优先支持在各级创业中心或孵化器内孵化、初创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创业、产学研联合创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创业项目。
  2、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申报的项目应属高新技术领域,或属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的共性、关键性、前导性技术的研发、中试项目。
  3、申报项目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50~500万元之间,软件企业应在30~300万元之间;承担单位对该项目的实际投入(不含基建费)占总投入的一半以上。
  二、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用户注册(已经注册的用户无须再注册),并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申报应填写《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提供《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科技查新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需要证明的其它材料。
  3、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请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做好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宁波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张厚良 电话:56128318
  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汪志云 电话:27877181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桑田路688号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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