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宁波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在甬高校、研究院所:
为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宁波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2007]54号)要求,现将2007年度奖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省科技进步奖按照省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浙科发成[2006]314号)的规定进行推荐;市科技进步奖按照市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甬科计[2006]140号)规定进行推荐。
2.省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要求有成果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截止到2007年4月30日。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项目申报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4.推荐基础类研究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06年4月底前),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推荐技术发明类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未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未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专利号并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
5.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二、推荐程序及材料
(一)省科技进步奖
1.首先由各推荐单位对本辖区内的申报项目组织填写《2007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请各推荐单位汇总并排序,务必于2007年4月10日前把该表报送或传真(87186832)至宁波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由市科技局组织筛选。筛选上的项目,市科技局将于4月13日给予推荐号和校验码。
2、筛选上的项目单位可从浙江省科技奖网络申报系统(网址:sta.zjkjt.gov.cn)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在下载的系统中,填写推荐书主件。根据从宁波市科技局获得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浙江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于4月27日前把推荐书主件电子版材料导入该网络申报系统,同时,把附件上传浙江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在推荐系统中,打印推荐书主件。(具体操作可参照sta.zjkjt.gov.cn/xmsb页面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