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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2007年4月26日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根据市整规办《关于印发宁波市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甬整规办 [2007]8号)要求,决定从4月20至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为今年专利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工作,把社会宣传和新闻媒体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宣传活动有重点、有特色、有成效。
  2、要把宣传周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紧密相结合,既要通过宣传周活动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果,又要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使两者相得益彰,双双获得明显实效。
  3、由于知识产权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4、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举办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各种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5、市知识产权局已向中国知识产权报社订购了部分“创新中国”特刊,请各单位及时领取,并认真组织此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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