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科社〔2007〕146号)和《
宁波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及补助办法(试行)》(甬科社〔2007〕153号),现将组织申报第一批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农村科技服务机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宁波市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应符合甬科社〔2007〕146号要求的条件。
申报宁波市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应符合甬科社〔2007〕153号要求的条件。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nbsti.gov.cn)进行新用户注册(已经注册过的申报单位无须再次注册,可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申报待形式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当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内容,分别参见甬科社〔2007〕146号第四条、甬科社〔2007〕153号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