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林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林特种质资源中心,整合、保护我市现有各类林特品种资源,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生产技术,不断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进一步优化我市林特品种结构,提高我市林业生态功能效益,提升林特产业档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林特种质资源中心将根据全市林特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资源分布现状,在全市各林特主导产业区建立杨梅、柑桔、水蜜桃、蜜梨、白化茶、观赏植物等六大种质资源库。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由市科技局和市林业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导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协调处理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林业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专项的实施,实行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共同组织实施专项中的重大、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总体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制订,各项目的组织评审、咨询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推荐与遴选,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开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专项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在组织方式上实行课题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以择优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加大科技投入
加大全社会对林业科技的投入,着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市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林业发展相关的专项资金等经费将作相应安排,支持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林业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开展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树立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思想意识,加强企业对本专项的科技投入,凡参加承担本专项实施的示范企业,要求企业科技投入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投入的经费。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宁波市现代林特业及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实施与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林业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及各类研发人才,增强我市林业技术力量,力争形成200名以上从事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推广的林业技术骨干队伍。
4.积极利用国内外林业科技资源
鼓励市林特科技推广中心、市农科院林业研究所、林业产业基地、林业企业等林业科研与生产单位与国内外林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联合承担市重大林业科技项目。重点加强与浙江大学、浙江林学院、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省林科院、浙江省农科院等省内高效及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通过合作引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