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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现代林特业发展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现代林特业发展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科社[2007]15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林业局;市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党[2006]4号)、《关于加强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6]100号)中有关农业科技政策,提高全市新农村建设科技支撑能力,科技局、林业局组织专家,经广泛调研,编制了《宁波市“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现代林特业发展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现代林特业发展科技专项实施方案
  (2007-2010年)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双重任务。我市共有林业用地面积664.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9.8%,初步形成了以绿色为主基调、色彩比较丰富的城市人居环境和以生态公益林为主、兼顾商品林经营的全市林业建设新格局,我市的观赏植物、竹类、茶叶、特色果业、林木种苗、中药材、林业生态工程、森林旅游等产业已形成既具有经济优势、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随着林业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我市林业发展自身的结构矛盾和森林生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林分生产力低,生态稳定性差,重大灾害(现阶段主要是松材线虫病和森林火灾)发生严重,困难造林地多,林特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加工增值不高,产业链不长,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滞后,产品不太适应国际市场需求。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市林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实施现代林特业发展科技专项,依靠科技创新,解决制约我市林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共性技术问题,实现林特产业的技术跨越,转变林业增长方式,促进现代林业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生态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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