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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内外销蔬菜、猪鸡和主要水产品为突破口,整合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基地的技术力量,集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各项关键技术,引进GAP或过程控制技术和管理体系,以创建星火示范基地的方式,全面示范农产品无公害产、销、加工技术和产品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努力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生产、监控与追溯技术模式,并进一步推广应用。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由市科技局和相关科研、检测单位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领导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协调处理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专项的实施,实行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共同组织实施专项中的重大、重点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的制订,各项目的组织评审、咨询和项目承担单位的推荐与遴选,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开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绩效考核。专项中明确的重点项目在组织方式上实行课题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本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以择优委托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2、加大科技投入
  加大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的投入,着力改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并通过科研经费配套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市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企业科技研发相关的专项资金等经费将作相应安排,支持本专项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开展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树立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思想意识,加强企业对本专项的科技投入,凡参加承担本专项实施的示范企业,要求企业科技投入经费不低于财政科技投入的经费。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将本专项的实施与人才使用、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及各类研发人才,增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研发力量,力争形成500名以上从事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推广的技术骨干队伍。
  4.积极利用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源
  鼓励相关大专院校、科研检测机构与生产单位大力发展与国内外相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联合承担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浙江大学、浙江省农科院等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通过合作引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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