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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的通知

  2、为派驻点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农民增收做出的贡献大小;
  3、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小以及建立的利益共同体规模、辐射面情况;
  4、对农业科技实用技术的培训情况,临床带教、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情况;
  5、年度工作目标或期满任务完成情况及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等情况。
  (二)考核方法。个人科技特派员为年度考核,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是以集体为单位的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虑到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特殊性,在集体考核基础上,推荐出优秀科技特派员。考核坚持日常和年终期满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综合评价,全面考核,准确把握科技特派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
  (三)考核程序。考核由市科特办组织,市派个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先分别填写《宁波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表》(个人、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再由各所辖县(市)区科特办会同派出单位、派驻单位分别签署考核意见,最后将考核情况和评定意见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决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奖惩。个人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的个人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优秀按下派科技特派员总数的20%掌握,并报请市考核办同意,优秀名额不占原单位的指标,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考核分为“先进、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先进按下派科技特派员团队总数的30%掌握,每个先进团队可推荐一名成员作为优秀科技特派员代表。被评为优秀科技特派员和先进科技特派员团队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表彰,并在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宁波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个人科技特派员)
  派出单位: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入 驻 地

 

起止时间

 

 

 

 

 

 

 

 

 

 

 

 

 

 

 

 

 

 

 

 

 

 

 

 

 

 

 

(不够另附纸)

入驻

乡镇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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