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资料审核专家组的通知
(穗教思政〔2011〕16号)
市属各各高校,各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教育局创文迎国检资料审核工作,鉴于我局机构调整后部分处室负责同志进行了调整,现对《关于成立广州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资料审核组的通知》(穗教思政〔2008〕11号)中资料审核的专家组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 资料审核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煦秔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甄国健 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
柳恩铭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黄树生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政策法规处处长
崔学军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骆翠馨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处负责人
崔 萍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沈子鸣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邵国良 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
谷忠鹏 市教育局科研处处长
沈慧洁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人
闫敬华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卢振远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处长
黄学松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罗祖桐 市教育局综合处处长
徐文谦 市教育局师资工作处处长
沈 琦 市教育工会主席
蒋熙伦 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负责人
陈 聪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二、资料审核专家组的职责:
(一)督促各承担创建测评任务的处室积极、及时完成好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
(二)对接收的创建材料进行审核。对内容(特别是统计数据)不能准确引证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形式不符合材料整理要求的材料要退回材料提交者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做好,直至符合要求。
(三)及时签署并移交创建材料。各专家原则对应各自处室职能审定创建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材料,须由相应审核专家签署“同意提交”意见及亲笔签名后,送市教育局思政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