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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下发《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下发《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明确出市代表的责任与义务,保证交易在安全、稳定的技术环境中进行,现制定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附: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

  为规范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明确出市代表的责任与义务,保证交易在安全、稳定的技术环境中进行,现制定交易大厅计算机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会员单位出市代表在未经技术部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计算机软盘驱动器。
  二、会员单位出市代表不得在交易大厅计算机上运行游戏、画图等与交易无关的程序。
  三、会员出市代表不得私自更改交易大厅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和参数。
  四、会员出市代表不得私自变更交易大厅计算机的硬件配置,如有硬件故障应及时通知技术部,由技术部统一处理。
  五、会员单位在交易大厅交易系统的登录口令须由专人掌管,定期更换口令,如有异常应通报技术部。
  六、会员单位出市代表不得使用其他席位计算机,严禁进入其他席位计算机的交易系统。
  七、为做好交易大厅计算机设备的防潮保护,所有计算机设备都应置于席位桌面上。
  八、各会员单位必须使用由交易所提供的电源插座,如现有电源插座不能满足需要,请会员单位及时与工程部联系,协商解决。
  九、对于交易大厅计算机的任何软、硬件故障,出市代表应及时与技术部联系,完整清晰地陈述故障现象,协助技术部解决问题。
  十、会员单位出市代表违反以上规定,交易所将根据造成的后果,对其处于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其出市代表资格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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