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经验
“十一五”期间,本市旧区改造遇到了大规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际金融危机、房地产市场波动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经过努力,仍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经验:
一是旧区改造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旧区改造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多年来,旧区改造的过程,也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过程。“十一五”初期,面对旧区改造的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迎难而上,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创造性地提出“走群众路线”和“民主协商”的办法以及实施“和谐拆迁”和引入社会第三方监督机制,充分尊重市民群众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创了旧区改造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旧区改造要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旧区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旧区改造需要各级组织、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如基层组织(街道、居委会)承担组织动员、宣传教育、托底保障、矛盾化解等工作;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靠前,制定政策,解决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信人士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真正做到“我要改”而非“要我改”等。
三是旧区改造要公开透明操作。这是旧区改造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旧区改造要在“阳光”下操作,要全面公示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安置房源,以及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特别要做到改造方案要与居民群众研究讨论以及居民补偿安置结果全部公开,并保持政策前后一致。同时,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落实部门监督,调动群众监督,将监督贯穿于前期调查、签约协商、安置结果等全过程。
四是旧区改造要加强队伍建设。这是旧区改造顺利推进的关键。旧区改造工作人员站在第一线,直接面对着市民群众,承担着政策宣传、帮助指导、签约补偿、矛盾调解等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需要有较高的法制意识和能力素质。因此,需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另一方面,应吸引社会优秀人才,提高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水平。
“十一五”期间,本市旧区改造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以解决:一是中心城区旧区改造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居民群众改造呼声很高,需要持续抓紧推进改造;二是随着郊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矛盾日显突出,需要抓紧启动改造;三是受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和大规模旧区改造的推进,本市动迁安置房出现阶段性不足以及部分大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滞后,需要加快推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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