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每层楼的楼道及楼梯口处均有高低位应急疏散指示标识,在适当位置安装应急灯,要在教室和宿舍内醒目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
5.教学楼和学生公寓无乱用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源、私接插座及电线裸露等现象。宿舍内不留插座,不准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电器。
6.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蜡烛、火柴、打火机、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7.按性别和100:1的比例配备公寓管理员,公寓管理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8.公寓(宿舍)值班室24小时值守,值班人员每夜巡视和查铺不少于3次(其中1次必须在午夜进行),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在学生进出高峰时段,协助值班教师维护秩序。
9.学生在宿舍休息期间,公寓管理员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学生全部离开宿舍后,公寓管理员要对电源、门窗等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10.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要搞好登记,校外人员不得在校留宿。
11.学生公寓所有窗户均加装防坠落设施,门窗、楼梯、走廊护栏要安全牢固,楼房的一层和平房已经安装防盗设施的,要开设便于人员紧急逃生的安全门。
12.学生用床牢固、实用,双层床要有便于上下的踩踏装置,上床要有防护栏;幼儿园不得使用双层高架床。
13.宿舍内整洁、规范,达到内务整洁和卫生清理要求。公寓厕所整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男、女生宿舍在同一栋楼时,要安装有效隔离装置。
第十条 学校其他教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
1.各类办公室和会议室要满足用电和消防安全要求。各类库房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建立登记制度,健全管理制度,物品摆放整齐,配备消防器材。
2.值班室要配备值班用具,张贴值班制度;每天安排带班领导和教师值班,妥善处理突发问题并做好记录。
3.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设施达到规定要求,档案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明确,教育、咨询活动落实,有谈心、活动记录。
4.图书室(阅览室)要配备防潮防虫设施和防盗报警系统,配备2个干粉灭火器。50平米以上的图书室要配备手推式干粉灭火器,张贴“严禁烟火”警示标识,禁止带入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腐蚀品。
5.实验室要建立实验设备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档案,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仪器室要备有灭火器,实验室装有排气扇;妥善处理实验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