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
遵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据《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部署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闻出版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促进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加快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新闻出版(版权)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法治氛围、提供法制保障。
二、考核对象
(一)全省13个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2011-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及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三)省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综合业务处、产业发展处、新闻报刊处、出版管理处、印刷发行处、版权管理处、社文办。
(四)2011年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单位(随机抽样)。
三、组织领导
2011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考核在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商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驻局监察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采取单位(部门)自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一)各省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1-2012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示范点及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于2011年12月25日前,向省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并附填报自查评分表(见附件)。本年度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3个(省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