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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5.2 期货交易用菜籽油品质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色 泽

(罗维朋比色槽25.4mm)   ≤

-

-

黄35 红4.0

黄35 红7.0

(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

黄20 红2.0

黄35 红4.0

-

-

气味、滋味

无气味、口感好

气味、口感良好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

0.05

0.05

0.10

0.20

不溶性杂质/(%)    ≤

0.05

0.05

0.05

0.05

酸值(KOH)/(mg/g)  ≤

0.20

0.30

1.0

3.0

过氧化值/(mmol/kg)  ≤

4.5

4.5

5.5

5.5

加热试验(280℃)

-

-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4.0, 蓝色值增加小于0.5

烟点/℃          ≥

215

205

-

-

冷冻试验(0℃储藏5.5h)

澄清、透明

-

-

-

溶剂残留量/(mg/kg)

浸出油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50

≤50

压榨油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注1:划有“-”者不做检测。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

注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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