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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资金支持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其他费用不得超过前四项(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研发费)的5%。

3、规划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财政支持资金使用明细(万元)

序号

金额

用途

1

 

 

2

 

 

 

 

 

 

 

 

合计

 

 

备注:财政支持资金只能用于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规划类试点项目除外。

6、银行贷款付息及还款情况(万元)

合同号

贷款银行

贷款本金

贷款起止日期

贷款利率

实际还款额

实际付息

 

 

 

 

 

 

 

 

 

 

 

 

 

 

合计

 

 

 

 

 

 

7、银行贷款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序号

金额

用途

1

 

 

2

 

 

3

 

 

4

 

 

……

 

 

合计

 

 

8、项目完成后实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今后两年经济效益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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