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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资金支持项目监督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表二 项目执行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2、项目目标

 

 

 

 

 

 

3、投资完成情况(万元)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实际完成投资及资金来源

计划总投资

 

实际完成总投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银行贷款

 

(1)财政补助资金

 

(2)自  筹

 

(2)银行贷款

 

(3)其他融资

 

(3)自  筹

 

流动资金

 

(4)其他融资

 

 

 

 流动资金

 

4、实际投资构成(万元)

1、工程费用

 

2、设备购置费

 

3、软件购置费

 

4、研发费

 

5、其他费用

 

 

 

合计

 

备注:

1、研发费用不得超过前三项(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总和的20%;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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