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公共平台
(六)巩固发展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阿里巴巴等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向全国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逐步向境外延伸业务,巩固全球最大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地位。延伸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功能和内容,拓展业务范围。推进综合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我省农产品开展电子商务交易。
(七)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提升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现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由信息流服务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综合服务发展;进一步整合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资源,重点在化工、纺织、医药、服装等领域培育一批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确保我省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全国领先地位。
(八)加快建设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在煤炭、钢铁、塑料、化工、有色金属等领域建成一批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结合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建设综合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升我省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
四、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
(九)稳步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服装、家纺、电脑、家电、数码、家居、母婴用品、土特产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淘宝网做强做大,巩固其全球最大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地位;培育一批新兴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平台。
(十)大力发展专业化网络零售业。在支持综合性网络零售企业发展的同时,发挥网络零售低成本快速覆盖全国市场的优势,重点支持建设销售特定商品或针对特定消费人群的专业化网络零售平台,做精做透网络零售业务,着力培育一批行业细分并辐射全国消费市场的网络零售企业。
(十一)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结合农村流通实体网点建设,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市场网络零售业发展。鼓励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依托第三方零售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