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育、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完成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理论学习时间任务(2分)、局办公平台廉政建设和理论学习园地的学习任务(3分)。(10分)
3、积极做好宣传报道(2分)和政务信息报送(2分)工作;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分)。(5分)
4、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3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2分);严格值班制度规定(1分)。(6分)
5、科学及时编制各类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4分)
6、贯彻落实局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局党委印发的《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落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廉政建设工作。(20分)
7、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数。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开展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启动慈溪市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工作。(12分)
8、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按时完成全省“百万”造地工程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全年全市新增耕地3.5万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编制和实施低丘缓坡、滩涂围垦两个造地专项规划,重点抓好道人山围涂造地工程的全面开工,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徐家浦二期和下洋涂一期造地工程,落实市政府关于围涂造地45%以上面积必须垦造为耕地的规定。(12分)
9、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实施上级下达的50个农村土地整治任务,落实“增减挂钩”指标1.0308万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监管办法。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工作。(8分)
10、完成农转用报批工作。主动服务,提高农转用报批速度。特别是加强对报部、报省项目的跟踪服务,努力缩短建设用地报批周期。完成2011年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和宁波中心城区一次性用地报批及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工作,努力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各类用地。(10分)
11、严格土地征收程序,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加强征地补偿费支付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征地补偿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8分)
2011年度地籍处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1、按时完成各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及时上报反馈各类督查督办材料,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各类材料、数据和统计报表等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按时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分)和网上舆情回复(1分)工作。(5分)
2、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育、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完成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理论学习时间任务(2分)、局办公平台廉政建设和理论学习园地的学习任务(3分)。(10分)
3、积极做好宣传报道(2分)和政务信息报送(2分)工作;按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分)。(5分)
4、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3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规定(2分);严格值班制度规定(1分)。(6分)
5、科学及时编制各类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4分)
6、贯彻落实局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局党委印发的《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落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廉政建设工作。(20分)
7、深化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继续抓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和更新工作,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城镇地籍调查工作,推进完成55%以上的中心镇和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完善地籍调查数据库,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按时完成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12分)
8、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住房“两改”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力争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争取达到93%以上。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登记规范化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10分)
9、加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依法公正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完善落实因土地权属争议或土地登记确权引发群众信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6分)
10、《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具体实施意见》,提出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实施意见,探索研究地下(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办法。完成土地登记体系课题研究。研究制订《宁波市地籍调查前置规定》、《宁波市土地勘测定界暂行规定》、《宁波市土地面积分摊计算规则》。(14分)
11、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和违规违约用地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土地复核验收工作。抓好全市土地登记人员的上岗培训及继续教育,提高地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8分)
2011年度利用处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1、按时完成各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及时上报反馈各类督查督办材料,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各类材料、数据和统计报表等的统计汇总工作(3分);按时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1分)和网上舆情回复(1分)工作。(5分)
2、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教育、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5分);完成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理论学习时间任务(2分)、局办公平台廉政建设和理论学习园地的学习任务(3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