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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建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建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1〕110号)


各县(市)、区、卫星镇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8月31日,市局党委第二次专题听取了关于局本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的汇报。根据局党委会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交融、深度结合的一项具体任务,既是规范制约权力运行的迫切需要,也是严格规范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要当作目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此,按照廉政风险防控建机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梳理职权目录。结合新的“三定”方案,根据“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针对“重大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内部事务管理权”方面,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非行政审批许可和登记等分类编制目录,对照本部门职能,全面梳理职权事项,提供完整的权力清单。

  二、绘制流程图。一是绘制权力运行图。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能、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权力清单中的每项职权绘制相对应的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类可参照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网上政务大厅里公示的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样式。二是绘制工作流程图。属非行政权力(审批、处罚类)事项,即为部门业务中内部具体工作事项(例如日常车辆管理、人员招聘、信访接待等等),进行认真对照梳理,按工作要求绘制工作流程图。上述两类流程图绘制过程中务请注明风险点。

  三、完善相关制度。要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的意识,切实在制度建立和完善上下功夫,梳理去年以来制度建设情况,尤其是要围绕六大类33项需重点防控的内容,按业务归口原则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系列化制度的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形成制约权力运行的防控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要落实局党委要求,从讲政治纪律的高度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建机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今后履行反腐倡廉工作“一岗双责”的一个重要抓手。按照市委要求8月底前完成流程图和建立相关机制,9月开始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因此,时间紧,任务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返工补课,迎接上级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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