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4)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直属机关党组织的特点,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区分,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为局直属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二、党内公开的主要内容
5、局直属机关党委应公开以下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本单位(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进展及完成等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述职述廉,以及落实“一岗双责”和年度考核等情况。
(3)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党内选举,创先争优,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课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等计划和落实等情况。
(5)干部民主测评、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情况。
(6)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支持和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等情况。
(7)根据党员、群众的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以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6、党支部公开以下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本单位(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进展及完成等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组织生活会及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述职述廉,以及落实“一岗双责”和年度考核等情况。
(3)党员教育、理论学习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和民主评议,党内选举和评先评优,党费收缴和管理,以及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