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专项工程。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提升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力,建立一批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发布一批重点产业专利分析及预警报告,公布一批业内全球最新专利技术,培养一批专利信息资源开发人才,明晰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合理进行专利布局,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并重,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专利产出上实现突破。
(三)实施孵化器专利运营示范区创建工程。加强孵化器集聚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为在孵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配套服务,加速区域内的专利产出;建立由政府引导、在孵企业、投融资机构共同参与的孵化器“投资俱乐部”,帮助在孵企业寻求融资机会,给会员投资人优先投资在孵企业专利技术的权益,把“投资俱乐部”打造成企业和投资人的重要桥梁和信息港;扶持建立一批专利运营公司,指导和鼓励专利运营公司把专利作为一种优质资产,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博采世界范围的科技智力资源,开展购买、二次开发、许可、转让等专利运营活动,把孵化器打造成专利制造和运营的示范区。
(四)实施重点产业专利联盟推进工程。围绕家电电子、汽车机车、船舶海洋工程等重点产业,指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专利联盟,构筑专利池,壮大产业整体竞争优势;鼓励海尔、海信、南车集团等优势企业和有突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云计算、无线电力传输、物联网、先进轨道交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专利池构建,争取在未来国际市场竞争中掌握话语权。到2015年,指导组建10个专利联盟,扶持5家企业进入国内、国际专利池。
(五)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专利创造倍增计划,重点对我市年专利申请量在50件以上的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使其年专利申请量实现倍增,年培育20家以上专利申请过百件企(事)业单位;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强化知识产权指导与服务,在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实现发明专利“清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
(六)实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在青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方面的优势,依托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孵化器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争取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实现科研突破,形成一批关键性、前沿性的核心专利技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委托开发、联合研发、技术转让等形式开展合作,创造更多具有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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