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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数量
  每区县申报小学4所,中学3所,共7所。燕山申报中小学各1所,共2所。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学校要具有大局观和全局意识,愿意作为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实验基地,为推动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工作提供服务;
  2.申报学校校长全力支持本校数字校园建设,学校有专职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学校师生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
  3.申报学校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如下明显优势: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高速接入北京教育信息网,实现了“班班通”;安装使用市级统配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包括:CMIS、卡管系统、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小学办学条件管理系统等);学校信息化管理制度健全;校领导主管学校信息化工作,有专职网管人员;将信息技术培训纳入学校信息化整体工作中,对学科教师有明确的信息化技能要求以及培训计划安排;积极参与市级各项信息化应用工作(如:北京市中小学资源平台、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社会大课堂等),并在市级各项信息化应用评比中成绩优秀;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学校的管理及教育教学水平;学校整体信息化应用效果显著。
  4.申报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方案需经由区县经信委论证评审并得到批复。
  (四)申报流程
  1.各区县教委按市教委相关要求,组织本区数字校园实验校的推荐工作。
  2.各区县教委于2012年5月20日前向市教委报送《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区县推荐表》及《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申请书》各一式7份(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oukai@bjedu.gov.cn。可登陆www.bjedu.gov.cn下载相关表格。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9〕17号) (略)
  2、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区县推荐表
  3、北京市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实验校申请书

  附件2: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区县推荐表

  区县(公章):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序号

学校名称

推荐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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