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汛情、旱情、灾情统计和发布,指导、监督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负责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指导洪涝、台风和干旱等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并监督、指导县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协调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的调用;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基层防汛能力建设,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利局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市环保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市水利局和市环保局应协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涉及航道的河道采砂影响通航条件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市水利局统一受理、送达,其中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程序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由市水利局负责,在涉及航道的河道采砂水上执法监管,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可高配副局长级,如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则常务副主任可根据人选情况高配为副局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