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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贸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工作和监测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重大节日市场供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储备管理,承担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成品油经营许可初审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商贸会展行业管理,组织大型商贸会展;推进国内市场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七)蔬菜副食品处(市场秩序处、市蔬菜副食品办公室)

  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市级“菜篮子”基地管理工作和重要“菜篮子”商品产销衔接;组织肉菜等重要“菜篮子”商品市级国家储备;指导全市菜篮子行业协会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指导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承担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肉菜追溯体系建设;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指导行业法律顾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贸易局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党工委副书记);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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