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商贸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商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申报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和报批工作;受委托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党建工作。
(三)流通业发展处(行政审批处)
拟订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商贸流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体制和流通企业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承担有关商贸行业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商贸政策、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承办局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指导商贸行业各类协会工作;负责本局贸易刊物的编辑工作;承担商务工作信息、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商贸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承担电子商务有关职责,促进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四)商贸服务处
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拟订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营销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家庭服务、住宿、理发、洗涤、照相等)行业管理,审定餐饮、旅馆、酒店的分等定级并指导评定;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承担百货业等传统流通业态行业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大力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物流企业。
(五)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市场网点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定和政策;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核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加强商品市场和菜市场的规划,负责商品市场、菜市场设置布局及城区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大型商贸项目和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特色街、区的培育和命名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的升级改造,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实施农村连锁经营、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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