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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全市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五)统一管理全市合格评定工作。依法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六)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纤维及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环节进行行政许可及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一)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二)领导和管理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重点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开展;制定并督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提出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对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新闻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收发、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和保卫、基建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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