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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长假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及“十一”长假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建发〔2011〕155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中秋及“十一”长假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委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加之中秋节和“十一”长假即将来临,施工人员人心容易浮动,同时近期气候多变,极有可能出现极端天气,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组织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周密部署,加强防范
  各地、各单位要对所管辖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规划和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其盲目赶工、抢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基坑开挖、高大结构的混凝土浇注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尽量错开节假日,在举行节庆活动时,该路段工地应暂停沿街一侧的施工活动;二是要在节前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杜绝违章作业;三是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严格门卫值班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四是各临街工地、举行节庆活动地段周边工地要在节前对临街一侧的脚手架进行检查加固。
  三、开展检查,消除隐患
  所有施工、监理企业在9月10日以前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再组织一次行全面的自查,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节前安全教育、节日值班、应急措施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和脚手架搭拆、建筑起重机械装拆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落实情况;施工机械、工地围墙与临时设施的使用安全情况;防汛防台和防灾害性气候各项应急预案、措施、物资、救援人员的落实情况;动火审批和火灾事故的防范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应在企业自查的同时组织一次针对性的抽查,抽查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等管理较薄弱区域的工地,人流量较大的中心城区沿街工地,大型、复杂、进入装饰阶段的工地以及重点房屋建筑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保查出一项,督促整改落实一项。我委也将在9月上中旬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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