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存根联发票信息由税务机关定期将抄报税数据传递到网络申报服务器。
2、申报比对环节:
对于进项税额的实时“票表稽核”,一般在纳税人向互联网报送纳税申报电子信息时,实现自动比对。
对于销项税额的实时“票表稽核”,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不同环节:
(1)网络申报环节:
对于先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后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实时“票表稽核”,在纳税人向互联网报送纳税申报电子信息时,实现自动比对。
(2)抄报税环节:
对于先办理网络申报,且税务机关已经将网络申报数据传递到内部征管系统,后进行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的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实时“票表稽核”,在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时,由受理抄报税窗口办理。受理人员在接受纳税人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时,应当与已通过互连网报送的纳税申报电子信息进行“票表稽核”,比对不符的转“比对异常处理”窗口处理。
(3)补比对环节:
对由于纳税人办理网络申报与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时间间隔较短(一般小于1天),致使抄报税数据不能及时传递到网络服务器,或者网络申报数据不能及时传递到内部征管系统,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纳税人抄报税数据既未能在网络申报环节进行比对,又未能在抄报税环节进行比对,则应该在纳税人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全过程(含抄报税、认证、纳税中报)后的次日,由纳税申报窗口进行补比对。
3、比对分析
(1)销项:
报税系统“正常发票金额”:《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中“防伪税控专用发票”(1行)金额
报税系统“正常发票税额”:《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中“防伪税控专用发票”(1行)税额
《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销项税额明细”小计(10行)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1a+4a+8a (政策允许免税货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销项税额明细”小计(10行)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lc+4c+8c (政策允许免税货物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2)进项
认证系统“认证相符发票金额”≥《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当期认证通过发票”(14行)金额
认证系统“认证相符发票税额”≥《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当期认证通过发票” (14行)税额
认证系统“认证相符发票金额”:《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当期全部认证通过防伪税控发票”(12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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