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抓好机构建设,夯实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
市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有专门机构、人员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应尽快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暂时不具备单独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乡镇,可在国土环境资源管理所加挂“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牌子,并至少配备2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的专业人员。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人、财、物、事“四权”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指导。
(二)抓好队伍建设,配备一支德才兼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
要认真做好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录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等建筑工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要创新干部管理和培养使用方式,积极推进市、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和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之间以及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之间的定期交流轮岗机制,鼓励有规划专业知识的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任职、挂职,拓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系统干部培养渠道,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公共行政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充分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能依法履行好职能,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抓好制度建设,促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要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教育、考核和激励制度,推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是《
城乡规划法》和《
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设立的行政许可制度,是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主要依据和重要行政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个法律法规,尽快制订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切实将村镇各项建设行为按法律规定纳入政府的管制范围,尽快实现有建必报、逢建必报,保证乡镇、村庄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设计管理,建立健全实施村镇建筑施工许可的制度。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要结合实际制订窗口服务、上门服务等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限时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