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原则上不受理已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市卫生局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立项资助项目的申请。
(四)重大项目每法人单位限报1项。
(五)重点项目由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专项)和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申报,每单位限报项目数为该单位的重点专科和专项数量的2倍。
(六) 一般引导项目:
1、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广州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限项数将通知项目推荐单位。
2、市属行业医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卫生局统一报送,每单位限报不超过3项。
(七)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限增城市、从化市的县级市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花都区、番禺区、白云区、萝岗区和南沙区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每区(县级市)卫生局限报15项。
四、形式审查
(一)严格按照《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本《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凡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本身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日期,或申报形式程序有误等情况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三)市卫生局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情形有最终解释权。
五、其它事项
(一)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二)从2012年起,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不再与本项目同步申报,我局将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和申报渠道规定,另行组织申报。
附件2:
项目申报流程
2012年广州市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
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 “广州市卫生局科教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l.gzmed.gov.cn)或是登陆广州市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ww.gzmed.gov.cn)通过链接进入“科教管理系统”,然后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需注意选择正确的推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