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三:广州市精神卫生立法调研
项目内容:在全面调研广州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包括本地相关政策或国家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和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精神卫生预防、诊疗、康复等服务体系、资源现状;精神卫生工作保障落实情况;精神病人权益保障情况等)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公布的《精神卫生条例》(草案),并借鉴兄弟城市精神卫生立法经验教训,开展《广州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研究。
项目要求:掌握广州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包括本地相关政策或国家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和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精神卫生预防、诊疗、康复等服务体系、资源现状;精神卫生工作保障落实情况;精神病人权益保障情况等)现状,提交调研报告。针对广州市精神卫生工作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兄弟城市立法经验,从立法角度提出广州市精神卫生法规立法框架和相应条款内容。项目研究周期1-2年。
专题四:广州地区梅毒流行病学及预防控制策略研究
项目内容:针对广州地区梅毒发病率居高不下的疫情形势,对广州地区梅毒发病人群及其危险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包括各型梅毒流行态势及其影响因素),探讨梅毒疫情上升的原因;同时对目前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梅毒临床诊疗、实验室技术现状,以及预防和控制梅毒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困难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提出广州地区梅毒预防与控制措施和工作项目建议,制定梅毒预防与控制试点工作方案。
项目要求:掌握广州地区各型梅毒发病人群及其影响因素流行病学特征及梅毒疫情上升的原因;掌握广州地区各型梅毒(特别是隐性梅毒、胎传梅毒)的发病、预防和诊治现状。对当前广州市梅毒防制体系、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提出广州市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策略和方案建议(包括防控体系、目前各项防制措施的改进意见)。项目研究周期2-3年。
(二)重点项目
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市卫生局重点专科(专项)和基层重点专科所在单位,广州地区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参与联合申报。鼓励在本地区有一定优势的专科在基础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不断提高专科建设水平,提升专科发展地位。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资助对象是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和专项。重点专科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重点专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5万元;我局确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要求所在单位按1:1以上比例配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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