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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分工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分工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岳政发[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分工责任制的通知》(湘政发〔2011〕10号)精神,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根据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领导,把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改善民生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出台的各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市价格调控协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强化督促落实。

  (二)建立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责任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对本区域内市场价格总水平负全部责任。各级商务、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并落实储备制度,积极组织货源,加强市场监测,保持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

  二、全力保障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供应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全力抓好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农资、汽柴油等重要商品的生产、储备和流通工作,建立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保障供应责任制,确保市场供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动用储备平抑市场物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保障供应工作。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由市粮食局负责,在储备规格上要结合居民消费习惯重点储备小包装产品;猪肉、时令蔬菜由市商务局负责;尿素、碳铵、磷肥、钾肥、农膜、主要农药由市供销联社负责;种子由市农业局负责;农机由市农机局负责;汽油、柴油由市商务局、市经信委、中石化岳阳分公司、中石油岳阳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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