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煤矿瓦斯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煤矿瓦斯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娄底市煤矿瓦斯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煤矿瓦斯事故严重反弹,至8月10日止,全市已发生瓦斯事故9次,其中较大事故3次,死亡36人,占今年死亡人数的76.6%,瓦斯灾害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煤矿安全生产,提升瓦斯防治能力已是我市煤矿企业管理的当务之急,瓦斯不治,矿无宁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构建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防治体系,实现“二个落实、四个到位、二个提高、一个下降”,即:煤矿瓦斯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装备配备到位,煤矿通风系统改造到位,煤矿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到位,突出矿井二个“四位一体”措施到位;瓦斯防治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瓦斯治理和技术管理水平提高;坚决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大幅度下降。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保留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整治内容
见附表
四、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整改方案制定、审核(2011年8月20日-9月10日)。各煤矿对照整治内容,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具体从机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各系统整改工程量、整改资金、整改期限逐条排列。整改方案由县(市、区)煤炭局逐矿审核批准。
第二阶段:全面落实整改(2011年9月11日-11月20日)。各煤矿企业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按批准的方案,倒排时间表,积极组织整改。